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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拟新出台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支出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3-04-23

近日,省财政厅印发《黑龙江省2023年预算绩效评价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我省拟新出台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支出政策(项目)全面实行事前绩效评估。

《方案》印发后,目前我省已形成以贯通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各环节22项制度办法为支撑的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1+N”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同时形成了上下联动,贯通协同的“一盘棋”总体格局,建立起上下协调、系统联动、齐抓共管、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

《方案》预算编制环节突出绩效导向,将绩效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拟新出台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支出政策(项目)全面实行事前绩效评估,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预算执行环节加强绩效监控,每年至少两次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压实部门单位绩效管理责任,对绩效目标偏离、支出效益低下的项目支出收回统筹使用,推动更加精准配置财政资源;结果引用环节加强激励约束,做好绩效信息公开,督促问题整改,对低效无效支出予以削减或取消,做实预算安排与绩效挂钩机制。

2023年黑龙江省在巩固自评价全覆盖,将加强财政评价重点项目广覆盖基础上,继续拓展评价领域,将部门预算整体支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PPP项目、政府投资基金、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均纳入评价范围,推动实现省级财政“四本预算”绩效评价全覆盖,持续拓宽覆盖面。

黑龙江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12类共性绩效指标和22项行业领域绩效指标模板嵌入绩效管理模块,7000余条行业指标纳入省级绩效指标库,实现各级财政部门、预算部门、预算单位绩效信息共建共享,提升绩效指标库管理规范化。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持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勇于担当、履职尽责,以更科学的手段、更规范的监管、更优异的质效,助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