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作为预算绩效管理链条的重要环节,是对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客观反映,为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财政部安徽监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大部署,认真落实财政部绩效评价工作安排,以“四新”模式扎实推进绩效评价工作,实现质效“双提升”。
一、探索绩效评价工作“新方式”。一是线上线下评价双融合。一方面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采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法等手段,提升绩效评价工作效率。如在扶贫资金绩效自评抽审中,依托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实时动态跟踪各县区资金分解下达、绩效评价目标填报情况、资金执行情况、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另一方面坚持深入基层、走村入户开展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全面深入了解资金分配使用和项目完成情况,坚持做到项目信息不遗漏、绩效评价不偏颇。二是绩效评价与服务代表委员双融合。如在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中,邀请全国代表委员全程参与绩效评价工作,充分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根据代表委员专业意见,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三是绩效评价与深入调研双融合。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同时,立足安徽省情,紧跟政策热点,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经费奖补资金、乡村产业振兴、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等5项调研,研究分析政策现状,提出完善政策建议。
二、打造绩效评价工作“新维度”。一是评价内容有延伸。在绩效评价工作中,不仅在关注资金分配合理性、项目管理规范性、资金使用有效性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政策本身的合理性、有精准性和可持续性,提出完善转移支付政策的建议,提升工作质效。二是评价渠道多角度。实地评价中,坚持“兼听则明”原则,详细询问项目主管部门、实施单位相关负责人、经办人、受益群体,全面了解各项目具体建设和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效益情况等,摸清项目实情。综合研判中,严格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抽丝剥茧”,从决策、管理、产出、效益四个层面仔细查看资料文件,定性分析,量化打分,形成评价报告。
三、强化绩效评价工作“新应用”。一是形成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机制。评价过程中,注重充分与被评价单位交换意见。报告形成后,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省级财政及主管部门,并建议财政部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本省分配资金的依据或参考因素。二是形成绩效评价建言献策机制。紧抓政策落实“牛鼻子”,重点关注资金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中发挥作用,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优化资金管理建议。如在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绩效评价审核中,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开展调研,形成专题材料上报。
四、实现绩效评价工作“新突破”。一是首次承担绩效评价牵头工作。在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中,承担全国33个监管局的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牵头工作,前期参与监督评价局赴安徽部分县区调研,参与研究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二是助力实现预算绩效管理提升。充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全年高质量完成绩效评价工作7项,力促地方资金使用管理质效提升。在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重点绩效评价中,地方财政部门、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部相关要求和我局绩效评价报告进行整改。我局对整改情况及佐证材料再次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将整改情况与绩效评价报告中涉及问题逐一对照。坚持一查到底、整改到位、整体提升,进一步增强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