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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新疆监管局:做好绩效评价“后半篇”文章 促进兵团高标准农田建设整改工作见实效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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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绩效评价成果运用,做好督促指导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高标准农田建设整改“后半篇”文章,有效提升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水平,有力推动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增效。

  一、完善制度办法,为保障政策效益实现提供支撑

  近两年,兵团按照“先建机制、后建项目”的原则,结合中央政策规定和自身实际,相继制定了一系列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平稳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但在实际执行中,部分制度内容不够细化且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需要,如资金的统筹整合、科学分配和项目支出标准方面。兵团农业农村、财政主管部门根据我局绩效评价反馈意见,专题研究完善相关制度,明确自2022年起,优先支持“两区”内盐渍化问题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周边具备施用有机肥条件的项目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各师市统筹整合土地占补平衡、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秸秆还田综合利用等资金用于土壤改良。同时,修订完善兵团资金管理细则,进一步明确用于土壤改良的资金占比,并建立稳定投入机制;根据国家相关制度办法研究制定兵团竣工验收、建后管护实施细则。

  二、强化项目管理,将质量与效率贯穿农田建设全过程

  兵团农业农村、财政主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因病施治”“对症下药”。一是对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超前部署各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需求摸底工作,加快编制兵团、师市项目规划,严格把关项目遴选、论证、审核入库,尽快建立“十四五”“十五五”项目库,轮序开展建设,杜绝“资金等项目”问题。二是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项目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项目监管各项规定,通过月调度、定期排名、约谈后进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建设任务。同时,指导师市及时开展竣工验收、资产移交,实现项目早投入、早见效,职工群众早得实惠。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力度,扎实做好项目区受益职工群众意见征集工作,采取有效方式公开项目申报、立项、施工、竣工验收、管护主体及责任等信息,鼓励和引导职工群众全面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完善推广保险公司承保养护、连队招标建立维护专班、连队配水员管护等模式。

  三、坚持立行立改,确保建成群众满意的高标准农田

  兵团农业农村、财政主管部门对绩效评价反映的工程质量问题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督促存在问题的师市对指出的问题全面摸排、建立清单、划定责任、落实整改、逐一销号,要求其他师市参照开展建设质量排查,举一反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相关师市已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渠道、田间路、滴管设备等进行排查,组织项目团场、项目办、施工、监理等单位逐项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其中,斗渠压顶等部位损坏的,拆除并重新浇筑;田间路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加铺砂砾石并压实整平;沉沙池等附属设施沉降的,拉砂砾石回填并作夯实处理;建设内容与规划设计不符的,按程序变更设计或核减工程量。此外,指导师市用好奖优罚劣、“黑名单”等机制约束参建单位和人员,宣传发动职工群众参与建设和质量监督,多措并举抓实建设质量;通过举办培训、观摩交流、交叉检查等方式,提高各级项目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下一步,新疆监管局将继续秉承“监管+服务”理念,擦亮“探头”,当好“哨兵”,积极履职担当,持续推动兵团做好全过程绩效管理、圆满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各项任务,为全面提高兵团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快乡村振兴步伐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