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新疆监管局按照财政部安排部署,精心组织,统筹兼顾,突出实效,认真做好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一、前期开展工作“实”
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绩效评价组,认真学习财政部制定的绩效评价方案,准确掌握评价要求,理清工作思路,把准评价目标和方向。按照资金类型、特点、支出方向等内容,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解释及评分标准,梳理涉及的文件、办法和数据等。同时根据项目资金地域分布特点,科学选择县市开展实地绩效评价,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开好头。
二、绩效评价过程“全”
通过书面核实和实地验证相结合的方式,对当地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实。在书面核实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评价县市项目执行进度、资金管理、目标完成等状况,验证自治区整体自评报告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国家政策资金落地生效。
三、绩效评价目标“准”
绩效评价重点是财政资金投入后产出量和效果。我局在按照财政部的评分标准对绩效指标进行量化评分的基础上,将项目的实际产出和成效作为绩效评价工作重点,通过沟通交流、座谈询问、调查研究等方式,验证财政资金的投入对项目实施是否到达预期,是否起到了提升和拉动作用,是否贯彻高质量发展的理念,从而凸显出财政资金在政策实施中发挥的“四两拨千斤”作用。
四、绩效评价成果“用”
按时上报绩效评价总结报告,为财政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完善政策提供依据和参考。及时向地方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反馈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帮助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督促地方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认真整改,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