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赣州市财政局修订了《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指标(2023年版)》(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指标》(2023年版))。旨在创新开展政府采购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据了解,为全面实施政府采购绩效管理,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质量,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赣州市财政局于2020年率先在全省探索推进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指标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结果运用等措施,使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工作落地见效。同时,该市财政局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加大改革力度,建立修订了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在此基础上,《绩效评价指标》(2023年版)创新增设“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将保障供应商知情权、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不见面开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合同违约补偿、简化证明资料、电子保函等工作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并加大权重占比,进一步推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落实落细。转自: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