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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持续开展区级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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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京市财政局全面启动2021年区级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将对全市16个区2020年全年及2021年上半年财政运行情况进行专项监测和综合绩效评价。这是北京市为建立区级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开展的重要工作之一。

此次区级财政运行综合绩效监测评价分为两个阶段。上半年开展“成本节约”“规范管理”专项监测评价工作,今年年底前完成“财政保障能力”“运行成效”“财源建设”专项监测以及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监测评价工作侧重两个方面:一是强化成本控制。今年对“成本节约”指标进行了丰富和拓展,在行政运行、城市运行方面合计增加9项成本控制指标。二是形成管理闭环。在今年评价过程中还将重点关注各区整改情况,要求各区针对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

       为保证评价指标的延续性和稳定性,除个别指标略有调整外,今年各区财政运行评价指标体系保持基本稳定。其中,5个一级指标(财政保障能力、成本节约、运行成效、财源建设、管理规范)保持不变,16个二级指标增加至17个,三级指标由35个增加至48个,其中三级指标个数比去年增加37%。

       成本节约专项监测评价内容包括行政运行、城市运行、重大项目成本管控和民生标准等方面。与去年相比,此次监测评价指标进一步丰富。比如,行政运行方面,反映了财政供养比、编外人员、行政运行成本等情况;城市运行方面,反映了城市公厕运维、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城市道路日常养护、公共自行车补贴取消等情况;重大项目成本管控方面,反映了重大项目在预算评审、支出标准、成本绩效分析等方面的情况等;此次评价还将结合民生政策,对民生支出标准进行宏观分析。

管理规范监测评价与本年度开展的市对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相衔接,包括各区依法理财、预算管理情况和审计发现问题三项内容,反映各区财政资金“管得好不好”。

       下半年,北京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开展财政保障能力、运行成效专项监测评价,并在汇总各区专项监测数据和财政运行综合绩效报告的基础上,将财源建设考核结果纳入评价体系,从财政保障能力、成本节约、运行成效、财源建设、管理规范等维度,综合运用定性定量结合法、比较分析法、动静结合法、大数据分析等方法,对上一年度区级财政运行进行综合绩效评价。

通过此次评价,北京市财政局将引导各区建立常态化监测指标信息收集机制,并对各区专项监测数据和报告进行抽查复核,定期发布专项监测结果。此外,在今年的监测评价中,将进一步完善统计口径、健全反馈整改机制,切实将监测评价结果与政策调整、管理改善、转移支付结构优化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