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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进一步完善机制 不断规范和强化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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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部门和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举措。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近期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两个文件,对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直以来,自治区财政厅始终高度重视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印发了《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自治区本级已征集入库第三方机构近80家;三是加强对入库第三方机构动态管理,按年度对其工作业绩、质量进行考核评价,排名结果在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上公示;四是指导各地、县财政部门规范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目标、监控、评价的审核工作;五是按年度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第三方机构,对区本级部分重点项目独立实施绩效评价。从成效上看,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已成为推动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管理各项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助力,对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贯彻落实财政部新的工作要求,自治区财政厅从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制度办法的角度出发,结合实际,研究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不断规范和强化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

  一是明确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要围绕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服务预算管理大局,通过明确范围、规范管理、有效引导、强化监督,合理界定委托方、第三方机构以及预算绩效管理对象等相关主体的责任关系,保障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有序实施,严格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监督管理,促进第三方机构执业水平提升,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更好发挥预算绩效管理在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政策效能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明确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注意事项。要始终聚焦于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和本部门单位主体职责的政策和项目。坚持委托主体与绩效管理对象相分离,禁止部门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自身绩效管理工作开展评价。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的程序和要求,选取专业能力突出、机构管理规范、执业信誉较好的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工作。

  三是明确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规范。第三方机构应通过财政部门户网站“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进行机构信息录入,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监管。第三方机构应当是独立于委托方或被评价项目单位的组织主体,不受委托方和其他第三方不当干预。明确第三方机构参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

  四是加强对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的指导和监督。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依法依规对第三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与本级预算绩效管理业务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对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活动定向检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执业质量管理,按年度对第三方机构从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在本级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