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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湖北监管局:多措并举 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工作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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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湖北监管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发挥好财政监管职能,严把资金使用效益关,多措并举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审核和绩效评价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性安居工程处处落脚民生、件件关乎百姓,湖北监管局充分认识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审核和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为了集中力量做好此项工作,局党组将该项工作列为年度工作重点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及财政部的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局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局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抓住审核关键点,统一工作口径,明确工作要求、业务流程、职能分工等事项,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完成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统筹协调。湖北监管局在审核工作中强化责任意识,压实各部门的主体责任,积极与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等有关部门联合联动,加强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开展前,主动与省财政厅、省住建厅有关人员对接,预先理解消化相关政策,力求吃透今年新修订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财政部。三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具体工作方案,由两厅向各地下发通知,明确审核时间、标准、内容及工作底稿签署的要求。有效发挥主管部门的主体作用,为审核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把握审核重点,提升工作质量。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是财政预算监管的重要内容。工作中,湖北监管局开拓监管思路,把握审核工作重点,采取现场抽查与案头分析相结合的办法,确保绩效评价工作取得成效。根据湖北省具体情况,结合两厅上报数据,选取体量较大、代表性强的武汉市等三个地市作为样本评价对象,进行现场抽查。对于未实地抽查的市县,通过收集资料和数据,采用纵横对比分析法开展评价工作,即纵向比较往年数据、横向比较各市县数据。这种案头分析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既能发现新问题,又能避免以偏概全,使评价工作更具全面性。同时,还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关注盘活存量资金、地方政府债务等相关监管内容,开拓预算监管新思路。

  四、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建议。为确保审核调研工作取得实效,湖北监管局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湖北省工作实情,就存在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进一步发挥监管职能,保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切实发挥作用,体现惠民效果。一方面“走下去”,工作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以现场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线索,不仅关注资金绩效,同时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应对之策,向财政部、省政府报送相关成果。另一方面“请上来”,与基层干部共商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管理举措,上下结合,推动中央重大财政政策在湖北省内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