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渔业的补贴政策,在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渔业现代化水平、构建渔业发展新格局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2020年度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浙江监管局周密部署,积极筹划,从三方面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一、精心谋划,理清工作思路。本次评价工作时间紧、资金支出方向广、涉及管理办法多、指标体系复杂,浙江监管局提前部署,快速切入,主动与浙江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做好前期工作对接,全面收集各项管理办法、工作细则和资金拨付文件等资料,摸清评价项目总体情况。根据浙江省情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实施方案,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结合视频培训,学深吃透政策要义,认真分析评价指标体系,掌握各类资金支出方向的评价难点、重点、要点,统一标准口径,做到心中有数。遵循“资金类型全覆盖、资金体量优先、补助对象多样化”三原则,选定舟山市普陀区、温州市平阳县作为调研县,确保评价工作有的放矢、有效推进。
二、精准发力,提升评价质效。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进点调研县开展现场评价。在案头审核方面,根据资料确认单,详细核实调研县各类资金支出方向的实施计划、工作方案、项目实施影像等资料,逐项对比分析,全面了解调研县各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情况。在实地审核方面,围绕财政部在渔业发展的关注重点,合理选取沿海渔港、人工鱼礁等项目进行现场踏勘,结合与渔业主管部门的访谈座谈,全方位研判项目在资金拨付、项目论证、资金使用、运转效果、产出效益情况等方面的真实性、规范性、合理性。梳理总结省级决策管理、项目实施、资金分配等方面的不足,助力相关部门认清问题,找准整改方向。
三、精确评分,确保结果可靠。一是对评价过程中难以评判或把握的情况和问题,及时以周报、电话等形式请示财政部,寻求工作指导,根据支出资金方向占比、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重新设置权重、调整赋分,提高评价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征求渔业专家对评价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专家评审意见表,充分引证专业结论,进一步完善在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果方面的评分和结论,提高评价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三是将“得分有因,扣分有据”原则贯穿整个评价过程,突出“严”字,讲求“细”字,力争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提高评价双方对评价结果的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