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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上线运行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1-09-09

黑龙江网讯(记者 张宇)8月11日,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消息,财政部研发了“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用管理平台”),现已上线运行。该平台主要功能是采集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有关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向委托方和社会公众提供第三方机构的信息查询便利,是财政部门监管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的重要载体,也是预算绩效评价委托方择优选择第三方机构的重要信息支撑。


为做好第三方机构信息填报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填报有关内容

(一)填报对象。

填报对象为在我省注册登记、依法设立并向各级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单位等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的主体(即委托方)提供预算绩效评价服务,独立于委托方和预算绩效评价对象的第三方机构,主要包括专业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

(二)填报内容。

第三方机构相关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主评人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合作专家信息、其他绩效评价从业人员信息等。根据信用管理平台要求,还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填报方式。

填报对象统一在财政部门户网站(http://www.mof.gov.cn)主页“专题专栏”中的“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上填报,或直接登陆网址https://www.tybb.gov.cn填报。填报前,需自行完成用户注册。具体操作事项详见附件1。

第三方机构非独立法人性质的分支机构信息,由总部机构统一录入。第三方机构独立法人性质的分支机构信息,由该分支机构录入。


二、有关要求

(一)遵守填报原则。

第三方机构要高度重视信息填报工作,本着自主自愿原则进行填报,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填报信息由财政部门审核,审核未通过将退回重新填报。第三方机构需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更新。

(二)广泛宣传发动。

请各第三方机构在行业内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宣传,加大参与力度,提升信用管理平台的社会关注度。

(三)提高业务能力。

第三方机构要提高预算绩效评价业务能力,加强业务学习,深入了解相关政策和制度(参考学习内容见附件2),提升从业人员理论水平和操作能力,严格遵守行业执业规范,强化自律,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行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