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按财政部统一工作安排,广东监管局严格对照绩效评价标准,做实做细审理复核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圆满完成了对14省(次)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生态修复治理等6项资金的分省评价报告审理复核工作,累计提出完善报告的书面审理意见建议88条,均得到被审理局及财政部的认可与采纳,助力绩效评价工作总体质量提升,取得较好成效,获财政部通报表扬。
一是优化人员配置,做好工作保障。每次接到评价审理任务,广东监管局均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抽调本局至少两名全程参与属地同一项目的业务骨干组成审理小组,全年累计投入约60人·天,保障绩效评价审理复核顺利开展、高质量完成。
二是强化政策钻研,准确把握要求。全面收集绩效评价政策等相关资料,组织审理小组人员认真研究政策依据、评分规则和口径、答疑汇总等,对审理复核把握不准的,及时与部监督评价局、业务司局、牵头监管局和开展同一评价项目的兄弟监管局等请示沟通、交流学习,确保政策把握精准、法规引用准确、评价尺度恰当。
三是密切沟通联系,确保建议质量。加强与被审理监管局的沟通,深入了解其属地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重点关注被评价单位反馈意见、问题认定中涉及的指标得分和依据,坚持“严格执行评分规则,促进评价质量提升”的标准,审慎提出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