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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积极督促问题整改 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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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来,根据财政部统一工作安排,广东监管局立足属地实际,聚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顺利完成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等6项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任务。评价工作始终坚持评价成果有效运用为导向,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全过程督促整改,推动评价结果运用,有效提升工作质量。

  一是项目现场明确问题责任。开展绩效评价过程中,评价组深入项目现场,综合运用比对分析、调研访谈、溯源查证等方法,认真踏勘记录情况,查摆问题。如在开展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时,对现场踏勘发现的农田丢荒、非粮化、设施缺少管护等问题,与项目主管部门、镇村干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深入沟通,当场查明原因,明确问题的责任单位,为下一步问题整改打好基础、做实铺垫。

  二是集中反馈提出整改建议。现场调研结束前,评价组主动作为,邀请调研市县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政府分管领导等召开评价沟通反馈会,客观全面反馈评价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如在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绩效评价沟通反馈会上,与县分管领导、生态环境局和财政局负责人、各镇村分管负责人开展座谈,对评价发现的如资金使用不规范、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设施“晒太阳”等问题一一指出,要求进一步分析原因,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问题尽快整改。

  三是评价完成抓好整改落实。绩效评价工作任务完成后,广东监管局持续跟进,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如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绩效评价,评价组按照财政部要求印发整改通知书,反馈绩效结果及评价问题清单,并召集地方相关部门面对面沟通座谈,要求其对照清单逐一落实,并举一反三,在全省开展自查自纠,按时提交整改报告,确保整改工作不折不扣全面完成。